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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日期公开

2022-08-20 10:13: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东营市俊源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全厂重要设施、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安全提升改造项目竣工日期公开

东营市俊源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全厂重要设施、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已于2022年3月11日取得东营市生态环境局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分局的批复,文号为东环黄农高分建审[2022]008号。

东营市俊源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全厂重要设施、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安全提升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2年8月20日全部建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东营市省黄三角农高区丁庄街道办事处广青路117号

联系人:苗广发

电话:18605461177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器皿纯水润洗废水、超纯水制水系统废水,排入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排至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相应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地面冲洗、机泵冷却及真空泵补水等。

废气:

实验室设置通风橱,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由风道汇总至碱液喷淋+除雾器干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废气中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VOCsⅡ时段排放限值。

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抗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乙酸乙酯、丙酮、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相关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厂界VOCs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甲醇排放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苯系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 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3161—2018)中表 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噪声:

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严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机油、废机油桶、废RO膜、废包装箱、破碎玻璃仪器、废药品及试剂、实验室废液、仪器设备清洗废水(第一、二、三次)、废实验样品、废试剂瓶及破碎玻璃仪器(清洗前)、废活性炭等。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药品及试剂、实验室废液、仪器设备清洗废水(第一、二、三次)、废实验样品、废试剂瓶及破碎玻璃仪器(清洗前)、废活性炭均为危险废物,暂存问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废包装箱、破碎玻璃仪器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RO膜由厂家定期更换。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


东营市俊源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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